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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着力为和谐社会强本固基 |
|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提出的“第一要务抓发展,第一责任保稳定”的要求,充分履行职能,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,为和谐社会强本固基,在创建“安全陕西”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。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重要任务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。去年他们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,共排查矛盾纠纷124622件,调解成功率达到95%,制止群体性上访2570件,防止民转刑案件2074件,制止群体性械斗1228起。同时,经过对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,提高了调解员的综合素质。去年全省有15个调解员被司法部评为“模范(标兵)人民调解员”,7个调委会被评为“模范(标兵)人民调解委员会”,为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树立了榜样。 提高法律服务意识和水平,用法律保障社会的和谐与宁静。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律师,积极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策、管理提供服务。省司法厅从全省2800多名执业律师中向省政府推荐了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律师,作为省政府律师顾问团的组成人选,建立了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和金融、房地产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资深律师信息档案库。律师主动参与咸阳华润事件、陕西钢厂和西安钢厂破产改制等事件的处理,受到省政府领导的好评。延安市司法局还成立了由50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团,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涉法事务和涉法信访问题处理工作。渭南市、汉中市的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职责,办理了大量复杂的法律事务,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。 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,维护和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。截至去年底,全省市级机构全部建齐,县区级法律援助机构增加到97个,去年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60件,案件总数同比增加16%,使全省6万余人获益。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整体推进依法治理。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基层“民主法治”创建活动,促进了农村、社区、学校和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协调发展,全省28991个村已有30.49%的村达到司法部、民政部提出的创建标准,全省首批命名表彰了60个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和60所“法治校园”。在创建活动中,举办培训班轮训农村基层干部50余万人次,使创建活动变成一次广泛、集中的农村普法活动,有力地维护和谐社会的根基。 | | From: Time: 2007-8-21 15:22:52 |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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